昨日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针对房地产市场各种虚假广告,今后,我省工商、房地产管理、土地、建设、公安等职能部门将联合协作执法,建立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对房地产开发商的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曝光,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及时交流有关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记录情况。
据了解,当前,房地产行业虚假广告宣传的主要表现有以下6种形式:夸大配套设施。宣传时,会在所销售楼盘周边和小区内部的交通、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方面做文章,在宣传资料中将没有的说成“有”、可能有的说成“一定有”,以此诱导购房者;虚构房地产开发资质;个别房地产开发商更是自创所谓的“特级”资质。在销售过程中,明明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却宣传已经取得所有资质;
虚假承诺。在商品房销售前向有购房意愿的人收取一定的“诚意金”,并口头承诺一个销售价格。真正销售时却以市场行情上涨、土地成本增加等借口抬高价格;对国家政策进行误导性宣传。如有的地区规定,自来水开户费、天然气开户费、有线电视入网费等“五通”费用已经包含在房价之中,开发商不得另行收取。但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却不执行这一政策,还宣称这些费用是代有关单位收的,必须由购房者交纳;
形成价格联盟,鼓吹房价将不断上涨。在商品房价格体系中,相当一部分开发商都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种默契,房价可以直线上涨,但绝不下跌,而且通过排号、摇号、选号等方式人为制造紧俏气氛;滥用专业优势地位。宣传和签订合同时,在商品房的附属设施、建筑标准、节能标准、面积、层高、验收等方面做手脚,篡改示范合同文本,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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