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日前发出公告,收回黄埔区两个国有地块使用权,其中横沙45307平方米用地拟安排作为护林路三、四期工程道路用地,文冲街16451平方米用地作为大沙东路(石化路—华坑路)工程用地。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称,经省、市政府批准,同意收回位于黄埔区横沙、下沙、文冲、双沙地段,用地面积为4530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按规划拟安排作为护林路三、四期工程(道路用地),并由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和市政局对土地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同时被收回的还有黄埔区文冲街文冲股份经济联合社、红山街双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地段16451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安排作为大沙东路(石化路—华坑路)工程用地,并由广州市城市投资集团对土地原权属人给予适当补偿;涉及城市房屋拆迁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记者/胡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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