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是山东的人口大市、农业大市、经济大市,当前正处在释放发展势能、加速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扩大发展用地的要求十分紧迫。但作为一个典型的煤炭资源型城市和地理位置比较独特的城市,境内采煤形成的耕地塌陷逐年增加,大型交通设施及水利设施建设任务繁重,每年的建设占地量大、耕地减少量大,导致建设用地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这也就迫切需要我们在坚守耕地红线与加快建设发展之间,寻求一条优化用地结构、集约节约用地的科学路径。国土资源部 “大力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为我们统筹土地整治、破解瓶颈制约打开了新的思路。近期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的出台,更进一步为我们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切实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明确了方向。各级国土部门应认真研究落实这项政策,在坚决执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同时,以统筹城乡一体发展为目标,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立足点,以优化用地结构、集约节约利用为着力点,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与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走出一条盘活土地资源、集约节约用地、建设新型社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新路子。工作中尤其要把握好以下四点:
始终突出 “一个关注”。即坚持把关注民生、尊重民意放在该项工作的首位,牢牢把握 “以民为本”这个基本原则。要认真研究、深刻理解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和山东省政府 《关于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意见》,在用足用好挂钩政策的基础上,集中连片开展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特别要将政策的实施与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新型社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真正做到整治前群众乐意、整治后群众满意。要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发放明白纸,召开座谈会当面答疑,让群众真正了解政策、掌握标准、算好细账、看到实惠。挂钩项目实施前,要认真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项目选址布局、安置补偿方式、新村建设模式、新居分配方案等事项应全部公示,让群众知情表决、放心动迁。挂钩项目实施期间,要同步跟进权属登记,及时公开补偿分配、资金使用等情况,让群众明晰产权、算清账目。挂钩项目完成后,对腾退、调整出的土地,在村民协商、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要依法确定土地权属,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无论在哪个环节,都要充分听取农民意愿,决不强制推行,坚决防止行政命令、强拆强建现象,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精心实施 “两项规划”。一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要充分考虑现实与可能,本着先易后难、量力而行的原则,依照《济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安排村庄整理改造、城乡社区建设和土地复垦开发等项目,做到同步规划、一步到位,实施一个、收效一个。争取到2020年,全市通过增减挂钩实施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项目770个,总规模50.16万亩,复垦耕地21.62万亩。二是压煤村庄搬迁用地挂钩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划相衔接,认真实施 《压煤村庄搬迁用地挂钩规划》,变被动搬迁为主动治理,重点推进压煤村庄的搬迁整治,力争到2020年搬迁562个村庄,将其合并为183个中心村,有效破解压煤严重急需搬迁村庄的现实性难题。另外,还要精心组织,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编制好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尽快实行 “一张图”管理,科学引导土地综合整治的开展。
积极推行 “三大模式”。在摸清现有村庄底数的基础上,从具备条件的镇村先行突破、分类实施,按三种不同模式精心运作、整体推进。一是 “迁村入城”模式。将城乡结合部、园区和乡镇驻地周边的村庄,整体迁入城镇规划区内,加快社区与城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对接融合,建设高标准住宅小区,实现农民住宅的城市化。二是 “村企联建”模式。由企业集团与驻地村集体共同建设新型社区,由企业出资建设安置住宅,对旧村址进行土地复垦整理,节约出的部分土地用于企业发展,同时吸纳农民进厂务工,切实扩宽农民增收渠道。三是 “迁村并点”模式。主要针对远离城镇、分布零散、规模较小的村庄,采取三、五合一建社区的办法,配套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彻底解决过去偏远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使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认真落实 “四项政策”。一是用地保障政策。主要是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优先保障村庄改造工程,并对挂钩项目实行 “先建后拆、先占后补”,根据需要可先期使用部分周转建设用地指标。二是资金保障政策。按照 “统一调配、统筹使用”的原则,把土地整治、农业开发、中小水利、农村住房建设等涉地、涉农资金充分整合、捆绑使用,集中更多的资金用于农村住房的拆迁改造,发挥资金的组合效力和规模效益。三是权属保障政策。对拆除复垦后的旧村址土地,仍归原村民所有,涉及土地调整的村庄,都签订土地权属调整协议,避免因村庄合并搬迁引发产权纠纷。尽快研究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政策、宅基地退出补偿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和集体建设用地评价体系,完善集体土地流转规则,规范土地整治中的土地管理行为。四是考核奖惩政策。对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全部委托专业监理公司进行监理,设立村级质量监管员,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理监督。同时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保证金制度和定期督导通报制度,积极建立由纪检监察、财政、国土、建设、农业、审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统筹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健康实施。
总之,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涉及全局、惠及民生的系统工程,是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支持 “三农”发展的重要举措,更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有效化解今后一段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制约难题的根本途径。这项工作做好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会加速推进,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会极大改善,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会得到有力促进。通过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要力争在资源、经济、社会三个层面取得明显成效。一是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要有新突破。通过村庄合并、土地整理,切实达到节约土地资源、释放矿产资源的目标,在济宁市域范围内实现全市耕地占补平衡、略有结余。二是在保障经济发展方面要有新突破。大力推进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特别是农村建设用地的结构调整,实现城乡建设用地的有机整合,在耕地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努力保障城镇、园区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促进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三是在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方面要有新突破。通过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目标,促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动农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善农村几千年来贫穷落后的局面和脏、乱、差的生产生活居住条件,加速城乡一体化建设,全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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