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房地产或成“十二五”头号调控产业

时间:2010-10-17 16:13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十七届五中全会)在北京拉开帷幕,为期四天的会议将重点讨论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有关权威人士处获悉,十二五的核心任务是经济结构调整,很可能将不再提GDP增速保八的目标。另一个关键问题在于,经济结构调整必然将带来新一轮产业政策的调控。其中,房地产或成为十二五期间的头号调控产业。

该人士表示,新能源等战略性产业将成为十二五的重点扶持产业,而与此形成对比,房地产业将迎来更加严峻的调控。

房地产不再是支柱性产业

据上述权威人士透露,此前于9月27日,国土资源部与住建部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这份文件透露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调控的信号。

在发布上述文件的同时,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土地和住房供应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另一方面,要切实解决各地对房地产调控的认识差异。

针对房地产调控的认识误差,国土资源部上述负责人明确表示,各地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认识仍然存在差异,部分地区对房地产业要以保民生为首要目标认识不到位,对房地产业不能作为城市经济支柱产业还有不理解情绪。

对于国土资源部上述负责人的表态,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国家部委有关负责人第一次明确提出,房地产不能作为支柱性产业。很明显,这是一个新的信号,并将改变以往存在的认识误差。

叶青指出,以往业界一直把房地产业作为支柱性产业,其实这是一种认识误差。多年的实践证明,房地产业只是建筑业的一部分,但是房地产对于GDP的拉动作用,在中国被过度放大了。

国家发改委投资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会长张汉亚也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十二五期间,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入,房地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很可能将逐渐降低。目前,这一比例是4.5%。

张汉亚同时指出,调控房地产并不意味着会给中国经济带来负面影响。他对记者解释,现在国土资源部明确提出,房地产将不再是支柱性产业,这一观点意味着一种新的政策导向,将给接下来的房地产调控带来深远的影响。

3000万套保障房挤压泡沫

据记者了解,关于十二五期间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物业税、房产税的争议仍在继续,其政策方向有待于进一步明朗。

但是,有一点已经达成共识,就是‘十二五’期间每年要建设600万套保障性住房,5年下来就是3000万套。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对记者解释说,按照一个家庭3口人计算,合计大约可以解决1亿多人的住房问题。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每年建设600万套保障性住房是一个硬指标,将严格执行。叶青表示,5年建设3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将能起到挤压房地产泡沫的效果。

他列举了一个数据,目前每年约1000万人进城,现在大中城市的保障性住房大约解决了7%~10%的住房需求问题。而十二五的目标是,要通过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20%的住房需求。

据了解,早在去年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 《2009年~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今年住建部等六部委又联合下发相关通知,要求,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得到保障。

相关阅读
  • 房价涨势渐弱厦门楼市隐现下行 调控效果或可期
  • 谁将坐上下一轮限购班车 山东多个城市或者在列
  • 济南市出台房产调控新政 三种家庭被禁市内购房
  • 办假证 垫首付:开发商“反调控”招数多多
  • 15个城市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 专家称已取得成效
  • 专家称房产税出台将视调控而定 基本住房不纳入
  • 房地产或成"十二五"头号调控对象
  • 房价下降释放消费需求 调控有助经济增长方式转型

    • 上一篇:交定金当天出台新政 法院判合同解除并退款
      下一篇:三部门会签房产税 住宅有望分类征税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