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片的房子正在变成废墟
网上济宁讯(记者 韦杰) 增减挂钩、撤村并居换取建设用地,这场让农民“上楼”的行动,正在全国二十多个省市进行。
在济宁市梁山县拳铺镇陆庄,农民“被上楼”的一幕也正在上演,并且,这种“被上楼”增加了更多的强制色彩。
愤怒又惊恐的村民
“俺往哪住啊”、“没法过了”、“不拆有什么办法”……11月5日,记者在梁山县拳铺镇陆庄采访时,从村民口中听到最多的就是这几句话。村庄里,拆迁正在进行,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片废墟。许多刚建没几年的排房在铲车下倒塌。
在村子东头,听说有记者在采访,呼啦啦围了一圈村民。村民王强(本处为化名,因村民怕报复,特地叮嘱记者不能用真名,化名本文会有标注)介绍,村里没有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就强行让村民将房屋拆除,他刚花十几万盖的新房还没住两年就被要求拆除。“我账还没还完呢,补偿的钱再买盖好的楼房就所剩无几了。房子拆了后我们住哪啊,眼看就要过冬了。”有村民说,前几天因为有村民多说了几句话,有被打伤住院的,也有被拘留的。
随后,村民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由陆庄村委会下发的名为《陆庄村整存拆迁补偿及奖励规定》的通知。
通知上注明了对村民的补偿办法,新村规划后,每片宅基补给新宅基置换费5万元,半片宅基的补2.5万元。而主房根据结构不同分别给予4000、3700、2700的补偿,配房根据结构不同分别给予3000、2000、1000元的补偿。
规划前建房拆迁补偿标准为,宅基地每处(0.5亩)补偿5万元,半处的(0.25亩)补偿2.5万元。主配房按照件数不同分别给予6000、5000、4000、3000元的补偿。通知最后,还有一条补充规定,规划后建的主房,在原拆迁补偿办法标准的基础上每间增加补偿3000元(配房不再增加补偿)。
这份通知还对拆迁时间做了安排,分为四个阶段,按照拆房时间早晚给予0.5万——3.5万元的奖励。奖励规定第四条注明“在第四阶段(11月26日后)房屋拆迁的农户没有任何奖励和补偿,由村委会组织人员强行拆除,将宅基地予以收回。”
规定最后的落款为鲁庄社区建设领导小组、路庄村村民委员会。
正在记者采访时,有村民看到几名身穿制服的人远远走过来,围在记者身边的村民迅速散开了,一名村民边走边说,“他们不让聚在一起,也不让找记者,俺怕报复……”,村民回家后,记者甚至听到大门被反锁的声音。
挨打和被拘留的村民
在村民悄悄的指引下,记者找到了被拳铺镇派出所拘留和打伤的村民李庆氺、樊庆亮。樊庆亮头上的两道结痂的伤痕依然很显眼。
据樊庆亮描述,他当时就因为不满村里的拆迁方式和补偿标准,与他们发生口角,被陆庄党支部委员张德华搧了两个耳光,随后又被拳铺派出所关于江拉倒,头被磕破,昏倒过去。
而李庆氺被拘留,在村民眼中显得更可笑。“你们这么霸道,拆屋子经过村民同意了吗,刚盖好的屋子就让群众扒,弄得群众没法过。”李庆氺告诉记者,就是因为这几句话,成了他被拘留的主因。
在李庆氺给记者出示的梁山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者看到“现查明2010年10月29日下午一点多钟陆庄村民李庆氺和樊庆亮在路庄村村委会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现决定给予李庆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记者注意到,这张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履行方式:限你于__年__月__日前__”以及“附:__清单共__份”等本该填写内容的地方都为空白。
05年村委规划建房,现在说拆就拆
李庆氺还告诉记者,村里2005年就进行过村庄规划,他是在规划后的2008年底才建好的新房。在另一名村民提供的一份“路庄村规划实施方案”上,记者看到了具体的规划细则。上面有“村民必须无条件服从,任何人不得挑选”的字样。方案的落款为陆庄村民委员会规划领导小组,时间为2005年5月24日。
另外,规划方案的背面,还有“陆庄村规划实施方案通过村两委及群众代表讨论一致通过”的字样,另外就是包括玄志民在内的共14名村两委全体人员及群众代表签字。
“我们05年是按照村里的规划建的房子,花了10多万把房子建起来的,现在就因为他们嘴上说的政策,说让我们拆我们就得拆,这才几年说变就变。”一名显得很愤怒的村民说。
增减挂钩的“金牌”
记者在村委会见到了陆庄村委会党支部书记玄志民和拳铺工业园管委会主任马凤旺。村民介绍,镇上的干部和派出所的人一直呆在村里,监督拆迁。
对于李庆氺的被拘留,玄志民给出的说法是喝酒滋事。而李庆氺称当时他并未饮酒。
玄志民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2009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规划的批复”的文件,梁山县拳铺镇陆庄在增减挂钩项目范围之内。
关于有无建设用地许可证,马凤旺给出的政策依据则是增减挂钩。另据玄志民介绍,拆迁补偿标准是由村委会评估制定的。关于是否同意拆迁的问题,他选了三十余名村民代表进行了商讨。
关于先拆迁后安置的问题,玄志民给出的说法是陆庄不满足先安置后拆迁的条件,只能先将村民的主房拆除,然后留下配房供村民居住。
国土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2008、2009年国土部又分别批准了19省加入增减挂钩试点。
按照国土部文件,“增减挂钩”是指“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也就是,将农村建设用地与城镇建设用地直接挂钩,若农村整理复垦建设用地增加了耕地,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建设用地。
主房被拆后,留给张明一家十口人的,只有这间不足二十平米的小平房
即将到来的寒冬
“被上楼”的农民,即将面临的还有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生活成本的增加。
而村支书玄志民口中的安置,就是主房被拆之后的配房。在村民张明(此处为化名)家中,正房已经腾空,即将被拆除,家具、粮食都胡乱堆在院子里。
张明说,正房被拆后,留给他们一家四代十口人居住的,就只剩两间面积不足二十平方米的西屋,而且其中一间还是厨房。记者看到,西屋的另一间房里,一张双人床占据了房间的大部分空间,床上也被被褥衣物占得没有了多余的地方。
“这间小屋肯定住不开,我们只能在院子里搭建临时窝棚,冬天马上就到了,家里有老人有孩子的,真不知道这个冬天怎么熬。”张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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