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新闻网12月22日讯(记者 韩峰)今年市政府连续第四年把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列为民所办的实事之一,从组织保障、人财物各方面予以倾斜,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截止到11月底,已圆满完成440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任务。
自2007年起,我市率先在全省实施了“农村贫困家庭法官危房改造安居工程”。为确实做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作,各县市区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逐级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责任书;危房改造对象确定为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需恢复重建的灾民户、贫困优抚对象和贫困残疾人家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最需要救助的困难家庭首先纳入危房改造对象范围;房屋建设按照规定标准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在资金来源上,实行以市县财政预算专项资金为主,其中,泗水、鱼台、金乡、嘉祥、汶上、梁上按6:4比例分担,其他县市区按4:6比例分担。此外,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也列支部分专项资金,重点对自身没有筹资能力的特困家庭予以资助。截止到11月底,今年我市共投入资金9000多万元,新建住房1.3万间、25万平方米。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林光介绍,四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连续四年列入市政府为民所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极大的改善了农村贫困家庭住房条件,进一步完善了全市社会救助体系。
据了解,四年内,我市共累计投入资金2.5亿元,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13107户,新建住房40391间、74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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