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捂房”等涨价这种的销售行动成了房地产业公开的机密。福州一著名楼盘销售部经理深受启发,卖房时,私自把交易日期提前。顾客赚了涨价前后的差价,他则赚了顾客给的利益费,获利三十余万元。这种行动被该楼盘地产公司老总发明。
因涉嫌公司、企业人员的受贿,这个销售经理被福州仓山警方刑拘。此案亦为福州首起楼市商业贿赂案,全国少见。
小郑是永泰人,今年刚三十出头。之前为公司的销售部门的主管,年收入十余万元。2009年初,他负责销售的楼盘开盘时,他便瞒着团体,私自开端“捂房”。他一边有意识地拉拢三名新入行的售楼小姐,一边开端偷偷捂盘。对于购置意向强烈的顾客,销售小姐便会说,“楼型好的已经全部订完了,但如果真心想要,她们可以帮着和订户商量,如果对方批准,便可以在售楼小姐的引荐下,与小郑对话。
客户和小郑会晤后,双方便可商谈,客户若私底下交付一些“利益费”,小郑会利用职务的之便,人为提前客户购房时间,在购房合同上,将客户购房日期提前。这样,因为购房日期不同会产生一笔可观的差价,客户多付的利益费也可以补回来。
不过,私自更改购房的合同的订房日期,账目风险太高,不能多做,在尝试过几次之后,小郑便放弃了,而是采用了另一种索取“利益费”的模式,故意隐瞒公司正常房源信息,使购房者误认为是小郑等人帮其交易成功,小郑等人向购房者索取“利益费”。虽然客户购置的房子价格没有优惠,甚至还要加价,即便如此,十多位业主仍然不吝重金购房。从2009年2月到今年4月,小郑共收取了三十多万元“利益费”,其他三名售楼小姐也共获利两三万元。
小郑的暗箱的把持,最终还是被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发明。地产公司老总核实后,随即报警。仓山警方通过查询涉案房产交易信息、各银行账户涉案资金往来情况,并查找、询问相干购房者核对案情,成功破案。
7月21日,小郑因涉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被仓山警方刑事拘留。而三名售楼小姐,因主动投案,系从犯且获利金额较小,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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