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于下月的1号正式实行,新规罚字当头,寄望重手治乱市。《措施》中规定,开发商在取得预售允许证后10日内要一次性颁布预售的房源和价格,不得以内部认购、内部认筹等方法进行非公开预售,否则按实际销售的商品房数量每套处10万元罚款。
《措施》明白规定了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未申报备案,或者调剂销售价格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由价格监督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罚款。
经交易各方当事人书面批准,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代收或者监管交易的款项,但代收或者监管的数额不得超过交易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超过限额代收或者有监管交易款项行动的,每次处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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