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云的“狂”,大抵是从十年前还蜗居在杭州城西自己家中创业时,他的那句“阿里巴巴会成为一家市值50亿美元的著名企业”开端的。而当时针指向2010年4月8日,这位商界狂人再度放言,作为大淘宝战略重要一步而正式启动的“淘宝联盟”将在今年向参加联盟的中小网站分成10亿元广告收入时,随之哗然的外界或许鲜有人留心到,阿里巴巴(1688.HK)上市公司的市值已逼近100亿美元。6月初,当创富志采编团队再次访问淘宝,淘宝联盟的负责人王伟仪高兴地搬出最新数据——— 上线仅2个月,淘宝联盟目前分给联盟网站站长的日分成绩已达到200万,而带给淘宝每天3000万的搜索量也还在不断飙升时,一个令我们倍感好奇的问题随之产生:素来“狂而不诳”的马云,这一次使出的又是哪路新招?
百万“站长”争取战
根据CNNIC最新颁布的数据,中国的中小网站数量已经在今年6月初达到了323万个。对于这些“虾米”级的中小网站来说,通过类A dsense模式从谷歌、百度、腾讯这些互联网巨头那里获取广告分成,是它们一个重要的收入起源。而另一方面,对谷歌、百度、腾讯们来说,这些中小网站也是它们在广告主面前相互竞争的重要资源。
2010年3月23日,随着谷歌中国总部搬迁至香港,数以百万计的因为猜不透谷歌的下一步动向而茫然不知所措的中小网站突然被释放到市场中,立即成为各大广告联盟竞相拉拢的对象。但就在百度与腾讯分辨向这些中小网站抛出“分成比例平均进步10%-15%”和“1亿活泼用户”的“五彩绣球”时,半路杀出的淘宝联盟却直接用“10亿分成”的承诺赚走了更多的眼球和人气。
其实,在王伟仪看来,最初提出淘宝联盟构想的重要原因是,对淘宝这个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交易平台上的上百万中小卖家来说,淘宝网上原有的那些广告空间与广告方法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但同时他们又缺乏一个挑选合适的外部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合作的平台,不少C级或B级的卖家甚至只能靠雇人逐一到各类相干的论坛社区里发帖来进行广告宣传,所付出的成本与后果之间的差距显然难以让人满意。
而在这个基于广告需求的类C2C合作平台的构想逐渐成形的过程中,王伟仪和他的团队又发明了传统互联网广告模式存在的一个核心弊病。
事实上,在言必称“精准”的互联网广告范畴,大多数广告联盟对广告主和投放网站的双向管理方法却依然非常“ 粗放”。通常来说,广告联盟的“盟主”一面会凭借自己的日访问量或用户范围,从大大小小的广告主那里争取到广告投入,另一方面则通过标准的广告代码,将形形色色的图片和文字广告直接导入到中小网站的页面上,按点击量与网站站长分成。
这样一来,这些广告“盟主”便有如在广告主与中小网站之间建起一堵不透风的高墙,以确保自己在整条价值传递链条上的绝对地位,但同时,这也让大批的网络广告主和中小网站陷入了“随机配对”的为难之中。
王伟仪给我们举了一个最极端的例子,在一个以潮流服饰为重要内容的网站页面上很可能会不停闪耀着某品牌电钻设备的广告。而且,这种重要以硬广告呈现的互联网广告模式,也让越来越多的中小网站站长将对网站用户体验的提升和网站盈利对峙起来。因为最初,网站可能会凭借用户体验的改良,不断积累流量,而在植入广告兑现利润时,频频呈现的甚至是完整不相干联的广告内容又会影响用户体验并最终导致流量降落。与此同时,广告后果的降落也会进而导致广告主和他们的广告投入的不断减少。
“虾米”对“虾米”的广告合作
在2006年9月杭州举办的网商大会上,面对记者提出的“五年后你还做不做互联网”的提问,马云曾给出过这样的答复:我们从来就没有做互联网。我们做的事情,一直是在给做生意的人供给方便,让他们感到生意不难做,不麻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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