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监督出台
支付行业分水岭初现
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非金融支付机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办法》对第三方支付企业提出了一系列要求,符合其规定者方可申报。
新规在9月1日正式实施,记者曾采访相关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企业负责人均表示,目前正在组织专门团队负责申请许可证的递交材料,也有部分企业表示,目前仍需等待细则出台。
易宝支付更是表示,申请牌照无疑是公司下半年重要工作之一,目前仍在等待央行进一步的具体申请办法。并且,央行去年曾要求2009年7月底前完成对国内第三方支付企业等非金融机构的登记备案,从那时起易宝支付就开始牌照申请的准备工作。
业内专家指出,《办法》里有很多纲领性的要求,比如注册资金、连续盈利等硬性要求。随着开放申请的时间来临,《办法》应该有更加明确的细则。因此,所谓“门槛”对每个不同的支付企业,应该是不尽相同的。对于诸如易宝支付、支付宝、财付通等知名支付企业,各项硬指标应该不是问题。但对于一些相对规模较小,经营相对不规范的企业来说,一定会面临洗牌甚至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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