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宗网络侵权官司被令拆成7706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褚朝新)明日,浙江省高级国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案。曾参与民事诉讼法和国家多部法律的起草、论证工作的中国国民大学教授江伟认为,一审法院请求新京报将被转载的7706篇报道分案起诉的裁决“很荒谬”。
当事法官
未经允许转载就是侵权
此案的代理律师刘家辉介绍,自立案以来,该案调换了4任承措施官,第一任承措施官叫张莉军。
记者懂得到,2010年4月26日上午,张莉军曾到杭州网就“解读知识产权”主题与网友交换。
有网友提出关于网络著作权的问题:什么样的作品能够享有著作权,像现在网络上经常呈现的转帖,算不算侵犯发帖人的著作权呢?
张莉军称,关于转载的问题,我国《著作权法》确立的基础原则是,所有应用作品的人都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允许并支付报酬,除非存在法律规定的可以合理应用和法定应用的情况。即作品如果要在网络上转载,需经作者允许,并支付报酬,否则就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
此案的代理律师刘家辉认为,浙江在线未取得新京报社批准、也未向新京报社支付报酬的侵权性质是非常明白的事实。但杭州中院在司法操作中没有法律根据地请求新京报按7706篇文章分辨立案,涉嫌故意刁难维权人。而当事法官在互联网侵权上的观点与审判实践相悖,究其原因是处所保护主义在作怪。
法学专家
分案起诉裁决缺乏法律根据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7706篇报道,受理此案20个月后,杭州市中级国民法院突然请求原告按一篇报道一个案件进行分案起诉,并以原告不批准分案起诉为由驳回新京报的起诉。
昨日,曾参与民事诉讼法和国家多部法律的起草、论证的中国国民大学教授江伟认为,杭州市中院一审的裁决“很荒谬”。江伟称,此案原被告很明白,诉讼涉及的也是同一个问题,虽然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但请求此案分成7706个案子起诉,明显不符合立法精力。
昨日,记者电话接洽了杭州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张政。作为此案的审判长,张政称相干根据已经写在裁决书里了。并表现二审即将开庭,不便接收电话采访。
昨日,浙江省高院承办此案二审的法官王亦非表现,案子即将开庭不便接收采访,但是已向媒体界发出邀请函,欢迎媒体旁听此案。庭审后,还将接收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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