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天气预报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宁人事考试单位代码
济宁市安全教育平台
济宁违章查询
济宁住房公积金查询
济宁科技网 济宁培训班 济宁银行网上银行 济宁教育网 历史故事 家庭教育 济宁市地图 济宁房产 济宁教育网 济宁人事考试信息网 济宁新闻网
币圈最新消息 济宁信息港
浏览器之家 济宁汽车 睡前小故事
下载吧 股票书籍 花花草草
百应百科 照片恢复 学习通
红警之家 睡前小故事 马伊琍
手机照片恢复 手机数据恢复

新京报诉浙江在线非法转载二审败诉(3)

时间:2010-07-03 16:57来源:未知 www.yunhepan.com

  2008年2月15日

  浙江在线突然提出管辖权异议。

  2008年3月18日

  北京一中院裁定,将本案移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国民法院审理。

  2008年8月1日

  杭州市中级国民法院立案。

  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

  杭州中院进行3次证据交换及4次质证。

  2009年4月至10月

  杭州中院二次调换案件承办人,审限一拖再拖。

  2009年8月14日

  庭审,期间承办人多次称法院拟先行对前五十篇涉案文章做出判决,新京报亦批准了法院的思路,但一直没有成果。

  2009年10月30日

  再次庭审,完成了全部庭审程序。

  2010年1月

  杭州中院通知新京报,请求“分案起诉”。

  2010年2月4日

  新京报社答复杭州中院不批准离开立案、离开审理。

  2010年5月

  杭州中院以新京报拒绝分案起诉为由,驳回起诉。

  2010年5月21日

  新京报社上诉至浙江省高院。

  2010年7月2日

  浙江省高院二审开庭,当庭判决,保持原判,驳回上诉。

相关阅读
  • 快播二审惊人语录集锦 躺枪不止乐视BAT
  • 汉仪字库维权胜诉 获赔4万元
  • 郭京毅受贿案二审保持逝世缓判决
  • 新京报非法转载案须分案起诉被指荒谬

  • 上一篇:高考分数被改微博求救作者称只为测试网络力量
    下一篇:传百度重金入浏览器市场 傲游Opera称欢迎竞争

    济宁运河畔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来源于注明来“源于:运河畔或www.yunhepan.com”版权均属运河畔网所有,其他媒体可以转载,且需注明“来源运河畔网”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济宁运河畔,济宁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全网热点
    • 健康
    • 教育
    • 新闻
    • 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