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15日
浙江在线突然提出管辖权异议。
2008年3月18日
北京一中院裁定,将本案移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国民法院审理。
2008年8月1日
杭州市中级国民法院立案。
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
杭州中院进行3次证据交换及4次质证。
2009年4月至10月
杭州中院二次调换案件承办人,审限一拖再拖。
2009年8月14日
庭审,期间承办人多次称法院拟先行对前五十篇涉案文章做出判决,新京报亦批准了法院的思路,但一直没有成果。
2009年10月30日
再次庭审,完成了全部庭审程序。
2010年1月
杭州中院通知新京报,请求“分案起诉”。
2010年2月4日
新京报社答复杭州中院不批准离开立案、离开审理。
2010年5月
杭州中院以新京报拒绝分案起诉为由,驳回起诉。
2010年5月21日
新京报社上诉至浙江省高院。
2010年7月2日
浙江省高院二审开庭,当庭判决,保持原判,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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