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贺麒麟 发自上海
本周一(7月26日),央行上海总部表现,下一阶段,将建立银行卡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商户及持卡人的负面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并积极与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门合作,严查互联网信用卡套现。
近年来,互联网上还呈现了众多专门办理信用卡套现的广告,声称可以供给信用卡套现服务。事实上,这是一种典范的银行卡违法犯法行动。
针对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信用卡套现行动,最高国民法院、最高国民检察院颁布的 《关于办理妨碍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利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说明》于2009年12月16日起施行,对信用卡套现案件的定罪和处分作出了明白的规定。
“商户如协助持卡人套现,将以‘非法经营罪’进行定罪处分。”
央行上海总部表现,为有效打击银行卡违法犯法行动,该行已联合上海市公安局、银联上海分公司、在沪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成立了上海市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法办公室,采用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打击银行卡犯法行动。
同时,该行还将对前一阶段破获的银行卡违法犯法案件的信息进行汇总,建立银行卡案件信息发布机制,将参与信用卡套现的商户及持卡人的负面信息纳入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监督。
此外,央行上海总部还指出,作为发卡行和收单行的金融机构,要加强资金监测,及时发明套现类可疑交易,有利于及时遏制银行卡犯法。
“发卡行做好客户身份辨认工作,从源头上减少银行卡犯法的可能;收单银行发展特约商户也应建立严格的实名审核制度,充分利用联网核查身份信息系统等技巧手段,并多渠道懂得特约商户的经营背景、营业场合、经营范畴、财务状态等信息。要特别关注批发、咨询、中介、公益类等低扣率、零扣率特约商户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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