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我们要做的不是责备大众,而是要通过努力,构建以诚信为本的社会。诚信无论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是最重要、最可贵的资源。唐骏事件的启发是,哪怕是成功的人,哪怕在很小的事情上,也不能撒谎,如果撒谎,代价是很高的。唐骏这样的事多出几次,就会对大家多几次教导,最后大家都意识到要讲诚信。唐骏事件后,不少名人都在‘改正’学历,这就是一种教导。”
“我哥哥以前就在微软(中国)工作。我们也讨论过唐骏事件,他说,如果在美国,呈现这样的事情,你去问100个人,他们都会说当事人应当立即辞职。可是在中国,100个人可能会有很多说法。这阐明,我们对于诚信的标准还说不上很苛刻。”洪兵向记者补充道。
“打假”与义务伦理
和喻国明教授对互联网舆情的见解有所不同,一位资深媒体人士的见解颇为激动:“一些网民只知道解构,解构一切他们想解构的东西,完整不基于事实和逻辑,带着儿戏心态,目标就是让他人遭殃,吸引眼球,耸动视听。这不是社会的进步,是倒退。”
在这位媒体人士看来,“打假是每个国民的权利,对社会当然是正面的”,但是打假也要保持起码的“打假伦理”,也就是基于事实,出自公心。
他指出,早在罗马法对人的权利的表达中,就提出"法律的基础原则是:为人诚实,不侵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法学总论》)。1912年《瑞士民法典》第二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权利,履行任务”,此后世界各国纷纷效仿,诚实信用原则被法律化,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法治社会的最基础原则。
“诚信原则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实用的。但在张维迎事件中,我不能懂得的是,为什么不做起码的调查,哪怕是给张维迎所在学院打一个电话,就开端炒作。这些匿名的发言和传播者,在质疑别人诚信的时候,自己保持诚信原则了吗?”
信任是最重要的社会资本。“如果无端猜忌,先假定人人都在造假,然后让他自证清白,我们的社会,要增加多少交易成本啊!”
打假,“假打”。喜剧、闹剧,抑或包含着深入含义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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