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6月18日电 (记者 甘娜)昆明铁路运输中级国民法院18日对云南首例跨国传销毒品系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志超、周珍惠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逝世刑,缓期二年履行。
2009年4月5日,昆明车站派出所警员查获一女子体内藏冰毒255克,引起了当地警方的高度器重。随后昆明铁路警方组成“4•5”专案组。6月13日,专案组民警在缅甸小勐拉将毒枭赵志超和其情妇周珍惠,以及同伙百余人抓获,缉获毒品27.49千克、毒资261.4万余元等。经查,该团伙招募马仔采用的是类似于传销的模式,通过朋友、熟人相互介绍、拉拢他人参加团伙,然后参与运毒、卖毒运动,其中,“80后”、“90后”占全部团伙成员近70%。
今年4月21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审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志超明知是毒品仍以贩卖为目标,在境外购置大批甲基苯丙胺和海洛因,并与被告人周珍惠先后指挥和安排陈兮、赵晓敏、卢长菊等46名其他涉案人员藏带甲基苯丙胺12553.6克、海洛因300克入境,并运往中国内地,其行动已构成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系共同犯法。
法院还认为,被告人赵志超、周珍惠被抓获后如实供述所犯法行,且具有立功情节,依法从轻处分;被告人陈兮在庭审中能够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法事实,具有必定的悔罪表现,可依法从轻处分。
6月18日,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志超、周珍惠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逝世刑,缓期二年履行,剥夺政治权利毕生,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陈兮犯走私、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国民币8万元;查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660克,予以没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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