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别人送钱给他,他就利用职权回馈他人:“省”了8万元博士学费,帮出版社推销教材;收下35.5万元好处费,对教材教辅资料进入教学用书目录给予关照。四川省教育厅原副厅长汪风雄在敛财有“方”的同时,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他被成都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法院经审理认定,汪风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人民币55.3万元、美金5000元。汪风雄认为,是内心不到1%的贪欲让他自己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检察日报》
他曾经累倒在工作岗位上
1954年6月,汪风雄生于四川雅安。他曾经是一名响应国家号召的热血知青,一位扎根在一线的普通中学教师。经过30多年的奋斗,他从一名下乡知青成长为一名大学生,再到博士研究生;从一名普通的教师成长为四川省教育厅副厅长,主管教材教辅资料编辑、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投标工作。
在几十年的工作生涯中,汪风雄曾经对党忠心耿耿,对工作兢兢业业,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前进的方向奋斗。用他自己的话说:“99%的时间在学习、工作和履行职责”。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正在出国访问途中的汪风雄听到消息,决定立即提前返回。回到工作岗位后,他忘我地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他还主持编写了四川省教育恢复重建规划,谈成了价值120亿元的恢复重建国际援助资金。汪风雄就是这样忘我地工作着,直至累倒在工作岗位上。
然而,随着职务的升迁,功劳的增大,汪风雄的观念渐渐发生了变化。当初,在下基层检查工作时吃的是三菜一汤,他都觉得基层太客气了,硬要交饭费。在别人的劝说下,他渐渐地习惯了大鱼大肉、五粮液和茅台酒,也默认了“拿点土特产算是廉洁的事”的说法。
汪风雄在努力工作的同时,也在向犯罪的边缘靠近。有群众不断向四川省纪委、检察院等部门举报他受贿的犯罪事实。2008年10月20日,汪风雄被四川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同年11月4日被逮捕。
“免费”上学是友谊不是受贿?
办案检察官指出这纯属掩耳盗铃,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汪风雄一面做好人,一面却用他自己所说的用“不到1%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权钱交易。而他把这种权钱交易看做正常的礼尚往来。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别人送给他钱,他便利用职权回馈他人。
2002年下半年,汪风雄经北京师范大学(以下简称“北师大”)一位副校长介绍,准备就读该校高教管理人员博士班,但8万元的学费和考试存在问题。这个副校长当即表示,学费的事由他协调处理。不久后,这个副校长安排北师大出版社控股公司——海威公司代汪风雄交了8万元学费。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事情办成后,这个副校长向汪风雄提出在四川地区使用北师大出版社的教材教辅资料和为出版社在成都联合办学提供支持的要求,汪风雄答应了。等他到北师大上学后,他专门与四川省有关部门打招呼,将北师大出版社出版的计算机教材纳入四川省《幼儿园、普通中学推荐用书目录》和《基础课程改革试验区推荐用书目录》。
2001年底,海威公司托管原成都二中,成立了北师大成都试验中学。2006年,因该中学违规进行小学升初中考试,校长刘某面临被追究责任并被撤职的严肃处理。海威公司总经理为此事专程找到汪风雄,请他出面帮忙协调。最终这件事仅在成都市校长会上点名批评,汪风雄为相关人员保住了官帽。
在法庭上,汪风雄辩称自己并未收受北师大的钱,8万元是在北师大的内部循环,而不是受贿。对于北师大副校长为什么会主动帮他协调处理解决学费的问题,汪风雄的解释是“副校长出于友谊”。对汪风雄的这一说法,办案检察官一针见血地指出,读书交学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汪风雄之所以分文未出就能顺利上学,是因为北师大的副校长看中了汪风雄手中握有分管教科所、技术装备处、电教馆等业务的权力,是为了利用汪风雄手中的职权谋取利益而进行的一种长期投资。这能说是单纯的友谊吗?稍有法律常识的人都不难看出,这是典型的权钱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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