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南交警车管部门在“网上车管所”公告了8月份查出的600多名记满12分的司机。记者注意到,有的司机7月份就已经被通报,但迟迟没有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交警提醒,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应在15天内到济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考试。
记者注意到,从交警车管部门公布的这些驾驶人信息中,准驾车型有A1、A2、 B1、 B2、 C1、C3、C4等。有一些驾驶员的违法记录远远超过了12分,其中,一名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人违法记分高达50分。按照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驾照将暂时停止停用。
根据规定,被记满12分的驾驶人应在15天内到济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考试。考试合格后,向交警部门申请将记分清除;考试不及格,需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经培训、考核仍不合格以及已被记满12分未主动接受培训的,不发驾驶证。
交警提醒这些司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驾驶证(或行政强制措施),到各区交警大队车管分所报名学习,集中学习后到市车管所参加考试。逾期未报名、拒不参加学习考试的,将依法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