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欠债不还,济南平阴一“老赖”王某的银行账户前不久被当地法院强制冻结。然而,就在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因为王某的女儿马上就要开学入校急需学费,执行法官最终决定“网开一面”解冻账户,保证其子女顺利入学。
家住济南市平阴县的王某在2006年做出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在朋友的劝说下他与其他六人为朋友蒋某担保从银行借款6万元。当时约定的还款期限是2009年。然而,蒋某的借款到期后,蒋某并没能如约归还借款,而且人也找不到了。事发后,作为担保人之一的王某随即被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济南市平阴法院于同年7月27日判令王某与其他保证人、贷款人一同偿还借款本息。
然而,判决生效后认为“事不关己”的王某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法院遂决定强制执行。今年8月24日,执行法官经过调查,发现王某在中国农业银行济南和平支行有存款近四千元,立即予以冻结。可是,就在冻结后的第三天,王某却带着自己的女儿找到执行法官,请求法院解除对该账户的冻结。原来王某的女儿今年以优异成绩考取平阴一中,为了保证女儿按时入学,王某从亲戚家刚借了钱存在银行里,如果法院不予解封,那么王某的女儿就无法及时交纳学费而导致无法顺利入学。
面对这一特殊的情况,法院执行合议庭认为,虽然王某为他人担保,理应及时偿还银行贷款,法院对其账户予以冻结没有错误。然而由于其生活条件所限,如果法院继续冻结其账户上的存款,将严重影响其女儿就学,与法院强制执行的精神不相符合。因此,法院决定解除对王某账户的冻结。 在得知这一消息后,“老赖”王某在欣喜之余更多了一份愧疚,当场表示一定尽快寻找贷款人蒋某,并与其他保证人一起想办法尽快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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