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亚心网讯(记者刘书成 通信员 张兵尚) 7日,自治区地税局发布消息称:新疆已全面按照从价计征方法征收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此项改革后,今年下半年,新疆资源税可增收16亿元,此后每年对新疆处所税收的增收贡献预计为32亿元。
6月1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发布新疆资源税改5%的税率后,仍然存在原油天然气产量、原油天然气价格这两个变量。
为确保资源税改的落实,自治区地税局牵头,率我区地税三个石油局深入我区五家油田公司,包含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油田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和河南分公司新疆勘察中心,对原油产销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并就资源税改革实行增进税收收入增加情况进行测算。
自治区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经初步测算,我区5家油田公司2010年原油打算产量2489万吨、销量2346万吨,天然气打算产量250亿立方米、销量227.9亿立方米,预计原油全年均价3136元/吨、天然气全年均价659.3元/千立方米。
因此,下半年按从价计收方法,我区预计征收原油天然气资源税20.09亿元,全年征收资源税(上半年从量、下半年从价)23.77亿元。由此估算,今年下半年,我区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较上半年增收16.4???亿元,在原油天然气产量、价格保持与2010年持平情况下,此后每年可增收原油天然气资源税超过32亿元。
资源税改对我区财政增量小于预期
2009年,新疆地税系统共组织一般预算税收收入225.61亿元,根据新疆地税局发布的年增量原油天然气资源税32亿元估算,资源税改每年约可为新疆处所税收多贡献近两成税收收入。
“由于资源税改革最终计划中有多项减免税规定,因此资源税改为新疆处所财政增量小于预期”,自治区专家顾问团顾问汤一溉表现,但这并不影响新疆迎来跨越式发展。
汤一溉说,2009年,新疆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88.8亿元,而同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为1349.2亿元,支出的绝大部分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今年,中央对新疆的财政转移支付将在去年898亿元的基础上增加200亿元,明年还将持续增加近200亿元。
同时,如果以2009年中央对新疆的直接投资额为基础,并以过去5年中央对新疆直接投资复合增加率25%测算,未来5年,中央平均每年投资将超过2000亿,其中新增对新疆的投资将超过1000亿元。
另外,以19省市2009年的一般财政收入26504亿元为基数,如果拿出处所财政的0.3%——到0.6%,则仅第一年就能给新疆带来80亿~160亿元的投资。
汤一溉表现,显然,与资源税改的增量相比,以上这些才是今后新疆发展“含金量”高的处所。
国税总局发布我区各油田资源税征收率
7日,记者从自治区地税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于7日发布了新疆区内各油气田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际征收率表。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现,中央率先在新疆进行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既是对新疆的特别支撑,也是增进全国资源税改革从酝酿走向实行的一个突破口,选择在新疆试点有利于为资源税改革的全面推行供给经验和借鉴。
目前,在新疆实行的油气资源税改革中,三类项目减免税收:一是油田范畴内运输稠油过程中用于加热的原油、天然气,免征资源税;二是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资源税减征40%(稠油,是指地层原油粘度大于或等于50毫帕/秒或原油密度大于或等于0.92克/立方厘米的原油。高凝油,是指凝固点大于40℃的原油。高含硫天然气,是指硫化氢含量大于或等于30克/立方米的天然气。);三是三次采油资源税减征30%(三次采油,是指二次采油后持续以聚合物驱、三元复合驱、泡沫驱、二氧化碳驱、微生物驱等方法进行采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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