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贵定县落北河中学校园强奸案,5名被告因强奸罪分别判处3年至10年有期徒刑。另一名被告因犯罪中止,同被判定犯强奸罪,但免于刑事处罚。
记者15日从贵定县法院了解到,9月16日晚,贵定县落北河中学14岁的初一女生小兰(化名)在晚自习后,被该校两名男生强行拉至男生宿舍一寝室,遭到该校5名初三年级男生强奸,另一名初三学生杨某试图对小兰实施强奸,最终放弃犯罪。
贵定县检察院10月22日对此案提起公诉。由于被告均为未成年人,法院对该案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对两名主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9年,另外3名被告分别被判5年、3年和3年。犯罪中止的被告人杨某被判强奸罪,免于刑事处罚。
目前,6名被告及其监护人尚未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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