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济南市盐政稽查支队支队长祝鲁红接到了德州盐政打来的协查电话,对方告知,嫌疑人王某某有一个济南的电话号码,还有一辆车牌号为“冀RHY×××”的车,根据公安部门的联合调查,基本查明王某某的个人信息,盐政稽查人员决定,把当事人带回济南配合调查。
20日下午4时,在祝鲁红的带领下,盐政稽查直属大队的执法人员前往德州市盐务局,并将当事人王某某带来济南市指认卸盐仓库。王某某指认了卸盐地点为济南市市中区马庄村一院内仓库。
王某某同时主动交代的,还有在济南接盐的货主所开的车辆。涉盐车辆是一辆银色面包车,车牌号码为“鲁AT×××G”。
20点40分,执法人员成功将涉案人员及运盐车辆查获。经现场检查,发现车了已经装了五百斤私盐,后清点仓库内共存有洗粉盐1.7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批盐产品先行登记保存。
初步审查查明,该批私盐货主为李某某,系山东省肥城市桃园镇长山洼村人,现住济南市市中区西红庙村,自2000年开始,李某某来到济南和妻子顾某某一起,在段店市场经营副食调料。
更令执法人员惊讶的是,李某某曾在2003年7月份因违规购销盐产品被槐荫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是一个涉盐惯犯。仅2011年3月至6月这3个多月时间内就贩卖私盐23吨。
由于案件比较复杂,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