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办法评选表彰的高技能人才是指获得高级职业资格、技师职业资格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从高到低分为三个层次:济宁市首席技师、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济宁市技术能手。全市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以上(含高级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都可申报。
“济宁市首席技师”主要从县(市、区)及市有关行业“首席技师”、“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中选拔产生;“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主要从县(市、区)及市有关行业“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济宁市技术能手”中选拔产生。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济宁市技术能手”、县(市、区)或市有关行业“有突出贡献的技师”称号者;生产一线岗位的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在市内处于领先水平,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在技术革新改造或生产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
济宁市技术能手由济宁市职业技能竞赛产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命名表彰。跨县(市、区)、跨行业的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的前3名;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或市有关行业协会牵头举办的县(市、区)内或行业内职业技能竞赛的第1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济宁市技术能手”。
另外,“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不超过50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可连续参加评选。评选为“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济宁市技术能手”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每次100人。评选为“济宁市技术能手”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济宁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奖励不与其他政府津贴或奖励重复享受。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