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阜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行业管理十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旅游秩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维护游客权益,为圣城旅游创造优质环境。
据悉,《规定》要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严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行业自律规定;严禁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损害游客利益;严禁无证经营、店外经营,私设、私拿回扣,欺骗、欺诈游客;严禁尾随兜售、强拉强卖、倒买倒卖;严禁恶语中伤、恶意乞讨、举止粗鲁、截车揽客,伪造使用证件,扰乱社会秩序;严禁旅行社承包挂靠超范围经营,组织游客参加非自愿活动;严禁导游违规侯团联团、乱讲乱导;严禁宾馆饭店、停车场价格欺诈、拒开发票;严禁电动三轮车拉载游客、乱停乱放;严禁人力三轮车、仿古马车、出租车参与从事违法违规导服活动。
曲阜市要求,本市旅游秩序整顿责任单位要依照该《规定》对有关旅游企业加强管理,经查实违反上述十条规定之一的,旅行社、宾馆饭店、停车场、经营业户,依法予以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导游证,取消三孔景区讲解资格;出租车、人力客运三轮车及仿古马车,取消营运资格;电动三轮车予以收缴并罚款;情节严重的交由公安部门查处。
另据了解,济宁市旅游局近日召开各县、市、区旅游局局长会议,专门对近期出现的游客投诉案件进行了分析,正视问题,查找问题症结所在,并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升行动,下发了济宁市《素质提升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集中利用三个月时间,对济宁市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进行全面提升。积极对接高铁经济及山东省首届“国民休闲汇”,为游客创造安全、舒适、优质的旅游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