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加强关注民生与和谐的社会氛围,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让城区和农村困难党员感受到党的温暖,我市着手建立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对困难党员实施生产生活帮扶。9月19日,市委举行困难党员帮扶基金捐款仪式,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爱作,市委副书记、市长侯晓滨以及市领导谢成海、隋玉怀、朱运华、周生宏、丰家雷、李景鹏、姚振西、曹振兴、宋景春、魏洪明带头向市困难党员帮扶基金捐款,市政协主席李来云,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永玲,市委常委、副市长赵勇因事请假委托工作人员代为捐款。在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的推动下,我市一系列党内帮扶活动全面开展,构建起党内激励关怀帮扶长效机制。
近年来,我市广大基层党员一直默默奉献,在各个领域发挥着模范带头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仍有许多党员,因为生病、受灾、失业、年老、残疾、意外事故等诸多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急需救济和帮助。市委着眼于构建党内关爱长效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作了明确规定。“困难党员帮扶基金”是我市为体现组织关怀而设立的党内互助性、公益性基金。为管好、用好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市委组织部下发了《邹城市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对基金的筹集、使用进行规范。根据《管理办法》,基金主要采取财政支持、党费补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捐助、社会捐献等办法筹集。将帮扶分为走访慰问、特困补助、突发灾害救助,给予200-3000元不等的救助,对于不履行党员义务等8类党员不纳入帮扶范围。对审批及发放等环节做了详细规定。基金的申请、使用必须由符合条件的困难党员填写《邹城市困难党员帮扶审批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初审、党(工)委复审、市委组织部审批三级审核通过,由党(工)委在其所在党支部进行公示,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无异议后方可批准使用。市委组织部设立专项资金管理账户,对帮扶基金实行专户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做好困难党员帮扶基金的财务管理和发放工作。建立基金管理使用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计制度,对基金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调度检查,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防止弄虚作假、违规审批、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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