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济宁市“阳光政府”建设步伐加快、成效凸显,公共资源集中监管机构和交易平台正式运行3年多来,市县两级累计办理各类交易事项9931项,交易总额684亿多元,节约财政资金61亿多元。
早在2007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在全省率先作出了“创新招投标管理,建立阳光交易平台”的决策部署。2008年3月份,我市以实现“统一进场、资源共享、阳光操作、高效便捷”为工作目标,告别了此前建筑工程、产权交易、土地、政府采购等招投标过程中“各自为政”的历史,建立起集中监管机构和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三年多来,我市集中监管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制度建设同步完善,操作程序逐步规范,纳管范围不断扩大,较好地发挥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秩序、节约财政资金和源头防腐治腐的作用。
针对当前面临的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我市将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机制建设,强化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管,理顺与行政主管部门关系,加快电子化建设,坚决规范市场秩序,遏制规避招标、应招不招、应采不采、应进不进的现象发生,实现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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