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登记;
2、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在校学生,在所在单位的选区登记;
3、行政关系仍在原工作单位的退休、离休人员由所在单位进行登记;行政关系不在原单位的,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如本人要求在居住地参加选举,居住地应在取得户口所在地证明后准予登记;
4、户口不在城市而短期在城市工作和居住的人员,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
5、临时外出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登记;
6、在本选区的外来暂住人员,取得选民资格证明的,可以在所在选区进行登记;
7、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本市内的,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在原籍地,或者出国前居住地,或者现工作所在地登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