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片 见习记者 陈思羽
谈判>>
物业不让步,坚持收高价费用
4日上午8点多,魏家庄万达广场写字楼的多位业主代表聚集在售楼中心,等待物业约谈物业费的事。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和物业约定9点见面,8点多就来了40多位业主,大家都很想快点把这件事情解决。”
在谈判现场,两名物业公司代表先是声称只和业主谈判,业主私底下请记者前来旁听、没有经过他们同意是“没诚意”,记者必须离开谈判才能进行。待记者离开后,物业又要求到场业主登记身份证和房号,并一一核对身份是否属实。业主杨先生说,等待了近一个小时后,业主们被告知,“谈判可以,但前提是业主要认可14.5元/平米的物业费,否则别的事情都免谈。”
听到物业代表的话,有些业主情绪比较激动。他们把先前打印好的印有“退房”字样的纸条贴在售楼处的玻璃上,甚至打出条幅,坚决要求开发商退房。
记者电话采访该物业有关负责人,想核实业主所说的谈判内容是否属实,但遭到了该负责人的拒绝,称没有领导批准不能接受任何采访。
回顾>>
不签物业协议就不给钥匙
明明对14.5元每平米的物业费不满,为什么还会有业主签字收房呢?
业主杨先生告诉记者,10月底他接到了魏家庄万达广场写字楼的交房通知,但被告知领钥匙以前必须先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并缴纳前期物业费14.5元/平方米/月。“不签就不给钥匙,我公司以前的房子到期了,要是续租的话就要一次付半年的租金,我是不得已才签的。”
业主赵女士在魏家庄万达广场写字楼C座购买了总计300平方米的商铺,她说因为当时开发商出具的是已经拟好的格式合同,就算有异议也没有办法修改。“旁边的银座晶都写字楼的物业费不过才4块钱。这个14块5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
维权>>
业主表示“实在不行就退房”
据悉,业主们已经向市工商、物价等部门投诉,希望通过行政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们还在积极筹备组织业委会。业主杨先生说,“以前都是单个业主,开发商和物业才敢无视我们业主的权益,我们要成立业委会来维权。1000多户业主目前已经联系到300多户了,我们要通过业委会来罢免物业。”
现场不少业主告诉记者,为了这个房子他们花光了所有的积蓄,现在因为物业费的问题,物业扣着钥匙不肯交房,“我们拖不起,除了维权还能怎么办?”刘先生无奈地说,“如果这些手段都不能成功维权,那我们只有退房了。”
说法>>
律师说开发商和物业涉嫌违规
济南市中正荣凯律师事务所李荣凯律师一直在关注此事的进展。
他认为,开发商和物业的行为涉嫌违规。第一,业主从开发商手里买房,却从物业手里拿钥匙,并且要求业主签署已拟定好的格式合同,这违背了合同自由原则,侵犯了业主的公平交易权;第二,在交房时开发商应该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向业主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等相关验收材料和供水、供电、供热、燃气、电梯等配套基础设施能够交付使用的证明材料,但是该开发商都没有出具。“开发商和物业剥夺了业主的自主意愿,是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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