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媒体记者 文学彩
担心物业公司借机敛财
“有的物业公司借《细则》出台来敛财。”家住张店刘先生仔细研究《细则》后,表达了自己的担心。刘先生说,自己目前住在东城华府,小区并没有专门的停车位,居民也都随便把汽车停在小区内,物业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细则》出台以后,物业公司以此为依据收取车位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或者是卖车位,那就麻烦了。那里的居民多是低收入阶层,买的汽车也多为低档车,“再收取这么多费用,肯定会加剧物业与居民之间的矛盾。”
有同样担心的还有家住颐和花园的王先生,目前他们小区并没有收取关于停车的任何费用。王先生质疑道:“如果真的收取了费用,如何监督物业公司担起相应的责任?停车秩序会比以前更好吗?”
居民认为月租200比较合理
在这次《细则》意见稿发布同时,淄博
物业服务是否物有所值
市物价局也推出了《淄博市住宅小区车位租赁费、停车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和浮动幅度》的征求意见稿,淄博市物价局是根据周围相邻城市制定了这份标准,政府指导价是地下停车位一个车位月租350元,地上停车位是300元,浮动幅度是20%。 而停车服务费地下每车位每月60元,地上是50元。浮动幅度是20%。
针对车位租赁费和服务费,一些市民反映费用偏高。临淄的王先生反映,随着车辆的增多,小区停车虽然是个大问题,可是依此来解决不是根本。以一个中等住宅小区为例,停车位在400到800个左右。如果按照一个停车位350元的租赁费和60元的服务费来算,一年的收入4000元以上,这样一年收取的三四百万的费用,真正能用到居民身上有多少呢?一些市民认为地下车位租赁费为200元左右,地上为150元左右,服务费定位在20元左右。这样的价位比较合理。
张店丽景翠苑的李先生说,他是无车一族,小区的车乱停乱放,非常混乱,如果收费能让小区的车辆有序停放,小区停车收费倒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办法。但收上来的这部分费用,如何利用,应该进行规范和公示。这方面措施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出台法规来完善。
业主对物业公司有意见,物业公司也叫屈。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物业公司负责人说,业主只说服务费高,却不顾工作人员的辛苦,小区服务很辛苦工资又低,照此下去,还有谁愿意做?大家不能一味地认为物业费越低越好,降低物业管理费,可以降低业主的负担,但这样一来,物业为了维持运转,肯定会降低服务标准。
因此如果业主们觉得现行物业费不是什么大负担,就应该积极地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相反,如果物业管理水平还需要提高,大家应该把力气用在让物业管理水平提高上来,别总在降低物业管理费上使劲儿,这才是解决物业管理费纠纷的好办法。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