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济宁市为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手段,加强基层基础工作,集中为基层国土资源所和执法监察队伍配备了45辆执法监察车辆。
近年来,国家和省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严格执法监管的法规文件,就改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装备条件,有力提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效率和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济宁是一个拥有1.1万平方公里、840多万人口的地级市,下辖12个县市区和1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56个乡镇(街道)。境内地形地貌复杂,山区、湖区、黄河滩区和采煤塌陷区相对集中,给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带来了较大难度,加之基层缺乏必需的执法交通工具,客观上影响了执法监察效果。
根据国家和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借鉴外地做法,本着价格适中、基本适应工作需要的原则,我市统一为基层国土资源所和执法监察队伍配备了首批45辆执法监察车辆。这批车辆属特殊用车,经过政府采购,通过招投标方式购置,全部配发到基层单位。下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再适量为基层配置执法监察车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