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96个村 搞违法建设
22日,说起小产权房,济南市建委一工作人员表示,严格意义上来说,并没有“小产权房”一说,这个名称只是市民约定俗成的一种说法。
“济南市民所说的‘小产权房’其实多数是打着旧村改造旗号建的违章建筑,多数是未经批准建设的旧村改造项目。”济南市建委一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前后,他们对全市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进行过统计。经核实,全市有96个村居在进行违法建设,除建成已交付使用的200多万平方米外,仅在建工程项目就有113处,1000多个单体建筑,建筑面积近600万平方米。已查证落实参与旧村改造的房地产企业有25家,施工企业有176家,建筑设计单位有51家,单位集团购买的有13家。
按照有关规定,旧村(居)改造建设的房屋只能用于安置本村村民,不得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法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购买以旧村(居)改造名义违法开发建设的房屋,擅自购买的,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价格只有同区 商品房的1/3
“‘小产权房’最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其价格优势,目前高房价的形势也催生了小产权房的产生,但小产权房的数量十分庞大,解决起来也是个难题。”济南市建委一工作人员坦言,此次国土资源部只是先启动试点工作,目的是在试点基础上总结完善政策,为启动全面清理“小产权房”工作做好政策和制度的准备。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铁岗表示,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的概念,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也成了小产权房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
济南市建委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济南也没有明确的整治方案,整治之前,需要对“小产权房”进行充分的调研调查,对这些小产权房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类别出台不同的整治方案。
□专家建议: “小产权房”可试点转成公租房
针对济南目前小产权房的情况,山东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李铁岗表示,小产权房的开发和销售缺乏明确的法律支持,有项目明显违反法律,其中存在的问题也较为突出。“在这种背景下,相关部门就得严格处罚这些房源的提供者,这样才有希望从根源上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李铁岗反对小产权房的合法化,但他认为可以探索一个方向,把部分合适的小产权房转化成公租房或廉租房,通过这种形式满足一些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济南市房管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每个城市有每个城市的特点,目前济南的公租房来源主要是政府集中建设,现在也鼓励一些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济南是否会探索集体土地上建公租房,还有待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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