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兖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表彰。其中,兖州市9家药品经营企业被评为2011年度济宁兖州市药品经营使用示范单位,8家餐饮服务单位被评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2011年,兖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工作,有力的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是深入推进药品使用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济宁兖州市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以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提升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积极组织开展了创建“示范药品批发企业”、“示范药店”、“示范药房”(含药库)活动。各药品经营企业对此都高度重视,采取了有力措施,加强药品管理,积极整改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制定了示范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议。在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5种行业中,选择了54家餐饮服务单位扎实开展示范创建工作,以扬州路为食品安全示范街,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示范群体。
(魏浩、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