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水北调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方案》于日前出台,其工作目标中指出,根据《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控制单元治污方案》,2012年年底前南四湖、梁济运河及主要入湖口断面要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其他县域出境考核断面要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记者昨日就该方案中提到的一些治污举措进行了汇总,并呈现给读者。
排放超标企业一律停产治理
2012年9月前,全市工业企业要全面实施其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企业排水进入污水处理厂的,应同时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标准和市政管网接纳标准;不能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排入河的企业,外排废水必须达到《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修改单)》要求。对排放超标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对虽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排放总量仍然较高,以及出水严重影响下游水体的企业,限期深度治理。
2012年12月前,完成29项污水集中处理项目,当年不能完成的跨年度工程也要达到预定的工程进度。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外排水全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818-2002)一级A标准;满负荷运转率达到7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设计规模;实现中水回用、污泥厂外处置、污水管网完善、市场化运作等“四个”配套,并确保正常运行,实现与上下游工程的对接贯通。
2012年年底前,全面清理取缔人工投饵型网箱、网围,同时取消养殖区外的其他渔业养殖设施。按照《南四湖渔业功能区划和养殖总量控制规划》要求,明确湖区的渔业功能分区,实行水域功能化管理;合理规划和调整养殖区渔业生产布局类型,控制养殖规模,确定合理养殖密度,削减养殖污染物排放总量。
对非法小码头进行取缔清除,完善码头废物和废水收集设施,并做好码头、船舶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处理工作。已建成的济宁港郭庄作业区、留庄作业区、付村作业区和森达美港四个垃圾回收转运站和污油、污水处理站要投入使用。
相关联重点工程要与上下游相对接
2012年9月前完成全市18处人工湿地建设并投入使用,以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引导农民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以提高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2012年6月底前,取缔河道鱼禽养殖。
2012年年底前,在全市每条重点河流都建立起较为完备的“治用保防控”治污体系。治污体系不健全的小流域,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重点工程建设,在10月底前实现与其他工程协同运行;相互关联的重点工程要在6月底前完成与上下游工程的对接,实现贯通;治污体系各个环节已经正常运行的,要确保发挥最大的治污功效。
工作不力贻误时机的将被追责
实行责任到人。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县、市、区及部门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严格按照济宁市有关办法对已经确定的任务目标兑现奖惩和责任追究;对县域出境断面水质考核达不到水质目标的区域实行从严审批,7月1日仍然没有达到既定水质目标的责任地区涉水建设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对因工作不力贻误治污时机,影响流域水质目标实现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