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我市出台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2012年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安排我市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390万元,预计全年补贴资金将超过1亿元。
根据中央、省规定,对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节水灌溉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3小类170个品目的机具进行补贴。
对玉米联合收获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水稻插秧机、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薯类收获机等重点机械要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背负式小麦联合收获机只可使用市以下地方资金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列入国家或我省《2012——2014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属于我省补贴范围的,均可享受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供农民自主选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