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炼油作坊的“生产线”。
5月7日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4日,本报曾对嘉祥县马集镇一非法炼油作坊起火一事进行了报道。据了解,扑救结束后,消防队员对起火现场进行了调查,确定起火原因为炼油作坊人员魏某违规加热焦油所致。因过失造成火灾,4日下午,嘉祥公安机关根据《消防法》对魏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现场:浓烟形成的烟柱有近百米高
3日上午8时50分许,嘉祥县马集镇东朱庄村西200米处,一非法炼油作坊突然起火,并冒起浓浓黑烟。9时左右,嘉祥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据参与救援的消防队员介绍,当时浓烟形成的烟柱子直冲上天,有近百米高,10公里外就可看到。“报警人说起火物是存放煤焦油的油罐,我们迅速出动泡沫车上的两只泡沫枪,向起火的油罐车方向扑救。”
在该非法炼油作坊内,共有三个大型油罐,起火的为中间处油罐。在对油罐及周围机械等物品覆盖泡沫压住火苗后,消防队员对起火油罐进行集中扑救。“起火油罐侧面有个直径约40厘米的罐口,火苗从罐口中不断喷出。”控制住火势后,救援人员把水枪插进罐口中,并打开油罐下方的阀门,把罐中残余的油放出,最终扑灭大火。起火油罐为敞开式燃烧,未引起爆炸。炼油作坊内的两名人员发现起火后迅速撤离现场,大火将厂区内的猪棚、煤炭和推土机相继引燃,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处罚:过失引发火灾,被拘十日
据自称在炼油厂帮忙的魏某介绍,起火的油罐当时装了三四吨焦油,他本想把焦油导出,但油品太过黏稠,用水泵抽不出来,“我找来木材,放在油罐下边,刚点燃约十分钟,就看见罐口起火了。”
大火扑灭后,消防队员对起火现场进行了调查。消防队员在起火油罐下侧发现明显的烟熏痕迹,且留有木材燃烧后的灰烬。根据魏某所说,油罐起火应是高温加热油罐所致。
“给焦油加热产生混合气,气体顺着罐口向外冒出。”消防队员介绍,因油罐倾斜,焦油的液面与地面平行。木材燃烧的火苗窜得过高,引燃了混合气,导致油罐起火。“焦油含有多种混合物,起火时有股刺鼻的味道,挥发出的气体对人体有害。”
“炼油厂是我亲戚家的,开了不到两月,因为镇上要取缔厂子,所以老板找我过来帮忙,把油导出来卖掉不再干了。”魏某告诉记。
最终,因过失造成火灾,魏某被嘉祥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延伸阅读:土法炼油,害人害己
一座低矮的锅炉、几根粗细不同的铁管、一个集油罐……这些没有经过任何安全保障的“零件”经过简易组装,便成了一条非法炼油生产线。3日上午,记者在发生大火的非法炼油作坊内看到,煤堆、零散的电线、电闸、三个装有油料的铁罐摆放在一起。仔细查找了几遍,记者也没有看到院子内有任何消防设施。
“土法炼油,虽然有一定的经济利益,但从长远来看可谓害人害己。”张洋(匿名)曾经是一炼油作坊的老板,三年前他将作坊关停。“为啥关?危险不说,更多的是感觉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张洋说,炼油时首先要用锅炉将塑料物品溶化,再放入大量浓硫酸进行分解。“生产过程中气味刺鼻,并且锅炉内气压很大,随时可能发生危险,除了加料加火外,我和工人们都躲得远远的。”张洋说,分解出的油为酸化油,是柴油的半成品。除大部分卖给炼油厂外,一些油料经过处理和沉淀后,还转卖到小摊贩手中,被当做食用油零售。
“炼油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对人体的危害也很大。”张洋告诉记者,废塑料、轮胎炼油等原料在高温条件下经特种催化裂解剂作用,产生柴油的半成品,并伴有大量的有毒气体,被人体吸收后很容易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