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乡县检察院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中职务犯罪的发生,促进金乡县重点工程优质、高效、顺利的完成,保障在工程建设中实现“资金安全、工程优质、干部清廉、群众满意”的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先后对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工程“金乡县村级公路网化建设工程”、“金乡县金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金乡县交通运输局、金乡县国土资源局签订了专项预防实施意见。
“金乡县村级公路网化建设工程”与“金乡县金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均是2012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均为人民币壹亿壹仟万元(1.1亿)。两项工程的开展是贯彻中央对于涉及民生领域惠农政策的具体落实,对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提升金乡县域经济发展与形象具有重大意义。实施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与交通部门、国土部门在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各自的职责范围,并对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的主要措施进行了细化,检察机关将通过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检察建议、预防咨询、行贿档案查询等多种形式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工程建设中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进行及时严厉的查处,以确保重点工程变成利民惠民的“阳光工程”。(张晓燕)
马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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