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暨济南市“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举行
齐鲁网6月1日济南讯 (记者:费燕妮)6月1日上午,山东省暨济南市宗教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济南市洪楼广场隆重举行,标志着全省范围的首个“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山东省宗教局副局长刘爱民、岳富强以及济南市民族宗教局分管领导和宗教界代表以及信教群众千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上岳富强讲话,并宣布“学习月”启动。
岳富强在讲话中对“学习月”活动的开展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务求实效,紧密联系实际,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对照政策法规和团体章程,认真查摆日常活动和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学习月”活动成为分析问题、规范宗教活动的过程。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列席宗教界重要的学习研讨活动,及时予以指导,认真听取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使“学习月”活动成为调查研究、创新宗教事务管理的契机。宗教界人士要把学习宗教政策法规作为素质建设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使“学习月”活动成为长期学习、提升自身修养的起点。二要扩大覆盖面,把扩大覆盖面作为检验“学习月”活动是否扎实的重要标准。各地、各宗教团体要把开展“学习月”活动的部署传达到每一个宗教团体和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把学习贯彻宗教政策法规的要求落实到宗教界讲经布道和日常管理中,落实到对宗教教职人员的考核内容中,落实到面向宗教界人士开展的各类培训中。宗教事务部门要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创造学习条件,送学上门。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要认真开展“学习月”活动,重视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的指导,切实发挥示范带动和指导作用。三要拓展成果,将活动期间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宗教界人士的意见建议等,及时梳理上报。省宗教局在门户网站上将设立专题,反映“学习月”活动动态,为交流经验、互促共进提供平台;年底还将在全省宗教系统评选20个“学法用法先进宗教团体”、35个“学法用法先进宗教教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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