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先争优年”活动为契机,立足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宗旨,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年”等系列活动,做到业务工作和各项活动开展“两开展、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上半年,共援助农民工82人,妇女37人,残疾人6人,未成年人12人。
一、强化组团式服务,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把农民工、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作为重点援助服务对象,加强与工会、妇联、老龄委、共青团、人武部等相关部门的职能合作,以“转变工作作风、完善便民举措、狠抓办案质量、突出重点服务”为抓手,不断完善法律援助金乡县、乡、村三级网络,努力构筑“大援助”体系,扎实开展好“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先争优年”活动。今年上半年,共援助农民工82人,妇女37人,残疾人6人,未成年人12人。
二、强化示范窗口建设,提高服务品牌满意率。
深入开展“示范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便民沿街落地窗口配套服务。加强接待场所功能配置,做到服务指引醒目,大厅接待、休息等待、咨询功能齐全,宣传资料取阅方便;加强服务态度,规范文明用语,实行窗口服务“三亮”工程:亮咨询接待人员身份、亮申请条件和范围、亮法律援助审批指派流程,使群众感受全程的贴心服务;加强法律援助咨询延伸服务,发挥基层法律援助受理点、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近民的作用,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服务。
三、强化便民举措,畅通便民渠道。推行“热心接待、诚心倾听、耐心解答、真心服务、专心办案”“五心”服务;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和“风险提示制”,使当事人一次明确申请法律援助的程序和应提交的材料,并明白案件风险点;推行“一站式”和“零等待”服务,法律援助申请审批和指派环节做到一次性完成,同时对行动不便或8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及集体讨薪案件,根据需要提供上门服务,对有“点援”服务和二次服务要求的老年人开通预约服务。另外,加大法律援助异地协作,畅通异地申请转交和代为调查取证,方便受援人异地维权。
四、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法律援助质量监管,实行法律援助“全程跟踪监督制”,每个案件从申请、审批、指派、承办、结案、归档有专人负责监督,适时采取“突击检查”、“案件旁听”、“通报检查结果”等措施,加强案件监督检查力度,形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表;实行“案结审查制”,案件承办人员向中心提交案件承办业务卷宗、结案报告表、结案依据等材料,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审查并与案件补贴挂钩,审查通过的才发放案件补贴;实行受援人“回访制”,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反馈卡》或电话、短信等方式回访,了解受援情况,同时,实行“法官意见定期征求制”,定期向法官征求意见;另外,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推进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保障法律援助办案和服务质量。(沙爽)
马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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