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
齐鲁网6月26日讯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前段时间,我们报道过济南六岁女童刘佳儒走失,最终被发现不幸溺亡化粪池的事情,今天,事情有了新的进展,赔偿事宜也尘埃落定。
6月12日晚上8点左右,济南6岁女孩刘佳儒外出时走失,6月14日,女孩被找到,但此时她已不幸溺亡在家附近一处化粪池内。后经警方确认,孩子因踩到破损的井盖,从而坠入化粪池溺亡。昨天下午,夺命的化粪池井盖主人刘先生被找到,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赔偿女孩家人25万元。
目前,省城济南井盖产权单位不一,普通道路上,就存在雨水、电力、热力、供水、供电、燃气等等多种井盖。对于市民来说,很难判断产权的归属,一旦出现意外,很难及时维权。
为了保证居民的权益,国内一些城市尝试为井盖购买意外保险。从2004年开始,沈阳市和平区、铁西区的下水井盖就都上了保险,过往行人或车辆因下水井盖造成损失,会有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伤会赔付95%,行人受伤的医疗费则100%赔付。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傅强说,各专营单位有权选择是否为自己管理的井盖购买保险。如果这些专营单位没有为井盖购买相应保险,因为井盖问题导致的事故,这些专营单位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出了事,有保险公司买单,虽然解除了居民维权难的后顾之忧,但是治标不治本。消除隐患,才是万全之策。为此,近日济南市10名人大代表联名向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尽快修改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的建议》。已尽快完善部分井盖产权不清,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早在2006年11月30日通过的《济南市城市道路井盖设施管理规定》,目前来看显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与滞后,有些条款已不适应目前城市发展的需要。诸如对井盖设施管理部门的职能管辖与权限方面,对井盖产权人失职的监管与处罚方面,对无主的又存在危险的井盖采取怎样的先行维护抢修手段,针对受伤的群众是否有必要建立救助资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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