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虽然央行连续两次降息,不少贷款买房的市民却无法立即感受到好处。23日,记者调查了解到,济宁市城区多数银行在办理房贷业务时默认选择的是每年1月才按新的利率标准还款,“按月调息”很难见到。
23日下午,在红星中路上的某家银行里,不少市民在咨询住房贷款业务。“房贷在5月份的时候才办理下来,贷款50万元分20年还清,贷款利率是按当时基准利率7.05%执行的,每个月还款3892元,现在利率下降了,我的房贷却没变。”市民黄军谈到两次降息有些郁闷。他还告诉记者,如果按照这次降息后的利率6.55%计算,每个月能少还150元钱左右。银行解释道,因为黄军和银行签订房贷合同约定的是“按年调息”的利率调整方式,所以只能明年1月才会按今年最后一次调息后的利率重新计算利息和月还款额。
随后,记者走访了其他几家银行发现了同样的情况。“由于央行一个月内连续两次降息,一些房贷客户纷纷咨询能否更改调息方式。”某股份制银行个贷部经理告诉记者。
记者通过咨询多家银行的信贷部门了解到,在房贷客户没有要求的情况下,大部分银行默认的为“按年调息”,也就是说,每年的1月1日按照当时的基准利率确定当年的贷款利率,年内不管基准利率如何变化,还款人的月供都不产生任何变化。只有个别股份制银行向客户提供“按年调息”和“按月调息”两种方式供选择,不过银行只会提供一次调整的机会。(何泉峰 王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