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4日),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获悉,自去年8月实施的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补助办法对鼓励黄标车车主提前淘汰车辆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据统计,在办法实施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七区已通过审查的淘汰车辆达到3788辆,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810万元。“大批高污染黄标车的提前淘汰极大地减少了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和颗粒物的排放,在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的同时还为新增机动车腾出了环境空间。”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主任宫艾青介绍说,1辆高污染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量,也就是说,这批提前淘汰的高污染黄标车可以满足10万余辆国Ⅳ标准汽车的环境容量。
数据显示,随着大批高污染黄标车的提前淘汰,市区空气质量呈现向好趋势。今年上半年,市区空气中机动车排气特征污染物氮氧化物平均浓度为0.050mg/m3,同比下降20.6%,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4.9%,同比提升1.1个百分点。
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提醒广大车主,我市高污染黄标车提前淘汰第一阶段补助政策将于7月31日截止,仅剩一周左右时间。自8月1日起,执行第二阶段补助标准,将按照第一阶段补助标准的80%审核发放。(沈俊霖 孙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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