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农机补贴工作监管计划。根据农业部“八个不得”、“四个严禁”、“省21条”等纪律的要求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结合曲阜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计划,下发了《关于严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的通知》和《曲阜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方案》等文件,明确了工作程序,严明了工作纪律,为农机购置补贴的规范操作提供了保障。
二是加强对农机补贴工作的过程监督。在农机补贴项目实施过程中,到镇街、经销商及有关业务科室进行了全程监督检查。检查包括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补贴协议签订、补贴机具供货等环节,其中对供货环节进行了重点监管,包括补贴机具审核、喷号标识、人机合影、供货确认等程序。通过监管,树立了农机管理部门的良好形象,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是认真做好补贴后的抽查核实工作。在农机补贴工作完成后,组织人员到农户家中进行了实地抽查,对抽取到的农机户,进行现场核实,核查机具是否到位、品牌型号是否与补贴协议一致、机械是否喷号标识,并向农机户询问补贴程序和补贴价格等事项。对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通过以上的监督检查,严肃了补贴纪律,规范了补贴程序,使这项惠农政策更好的得到了贯彻落实。(袁文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