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金乡县人民政府提交的《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方案。经过认真审议,会议认为,该总体规划体现了“诚信蒜都、生态水城”的定位,符合的实际和长远发展需要,会议决定批准《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方案。
会议要求,要把《城市总体规划》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蓝图及各项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要按照新的城市总体规划,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严格按照规划搞建设、谋发展,确保城市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努力把金乡建设成为功能齐全、环境优美、文明整洁的现代化生态园林城市。
金乡县委常委、金乡县政府副金乡县长胡桂生,金乡县法院院长张瑞山,金乡县检察院检察长孙长雨,金乡县政府办公室、金乡县发改局、金乡县财政局、金乡县水务局、金乡县国土局、金乡县交运局、金乡县环保局等金乡县直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金乡县人大机关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刘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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