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华则提出,黄金大米经过研磨蒸煮后是否还呈现黄颜色,尚不知道。浙江省农业厅一名官员也指出,颜色不该是调查的唯一标准。
据李俊华介绍,由湖南省疾控中心牵头,农业、卫生、教育、公安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正深入调查转基因食品是否被加入了试验。
在中国两次试验?
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的回复资料中称,先后在中国进行过两次试验,一次成人一次儿童
记者日前查阅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的网站,发现登载有黄金大米做过的所有试验,其中注明有两项在中国进行的:“在一小群中国儿童用氘标记的黄金大米进行喂养试验是非常成功的”、“在中国进行的成人喂养试验是为了测试脂肪在饮食中的影响”。
9月9日,记者以普通质询者的身份给该组织发函,希望了解在中国进行的两次黄金大米喂养试验详情。“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行政秘书兼黄金大米工程负责人AdrianDubock回复了名为“黄金大米在中国喂养试验的协议、流程与结果”的资料。称该资料选自2009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一次学术会议报告。资料上有汤光文和荫士安的署名。
资料称美国塔夫茨大学在中国先后进行两次黄金大米喂养试验,试验标注地为山东和湖南。试验时间、方式和具体受试人群,资料未有提及。资料强调“我们相信黄金大米是安全的、其维生素价值对人类贡献巨大”。
根据中国疾控中心此前公布的情况,汤光文负责的“儿童植物类胡萝卜素维生素A当量研究”项目,通过了美国塔夫茨大学和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查。项目内容是研究菠菜、黄金大米和β-胡萝卜素胶囊中的胡萝卜素在儿童中的吸收和转化成维生素A的效率。该项目中方负责人是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王茵,荫士安以浙江省医学科学院客座研究员身份作为协助研究者参与。中国疾控中心称与此试验无关,“营养食品所没有与该课题合作各方签订合作协议”。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荫士安与汤光文曾于2007年7月在一篇公开发表的博士论文上作为指导教师共同署名,该论文标题为“植物来源β-胡萝卜素在人体内转化为维生素A的效率研究”,论文称在山东济宁选取三个村庄进行人体喂养试验,所用氘标记的菠菜也是汤光文从美国携带。此试验是否是黄金大米人道主义委员会提到的在中国的成人试验,尚不知。
曾进行过伦理审查
浙江医学科学院承认曾对黄金大米试验审核,不过该试验未在期限内进行
9月7日,浙江医学科学院公布对“湖南试验”的初步核查结果,承认曾为黄金大米试验提供伦理审查,但称该项目并未在获准的期限内进行。
该院称,2003年11月3日,王茵向浙江医学科学院伦理委员会提交了项目申请和相关文件。伦理委员会于当年11月29日作出了审查意见“请严格按照研究方案认真实施……”
根据AdrianDubock提供的资料,意见中没有对时间做限制。意见中还允许“出于一些不可预期的因素,可将该项研究的试验地点迁移到其他地区”。
不过医学科学院称对时间有具体规定。2004年8月浙江医学科学院与塔夫茨大学签署合作协议,批准项目实施时间为2004年3月1日到2005年2月28日,试验地为浙江省仙居县。
浙江医学科学院称,2004年该项目在仙居县只进行了菠菜和β-胡萝卜素胶囊转化成维生素A的试验,未涉及黄金大米。据院方向王茵了解,可能是因当时黄金大米的量很小,项目没进行下去。该项目随后于2008年5月至6月间在湖南展开。
浙江医学科学院称,2008年5月20日曾向北京海关出具了同意汤光文博士携带用于试验的菠菜和胡萝卜样品的证明,但从未出具过进口“黄金大米”的证明。
王茵则称,合作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她并不在湖南现场,对于项目是否使用黄金大米,一概“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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