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水务局为落实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采取多项措施逐渐促进水价调节机制,引导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自觉调整用水量,从多方面推进节水。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135号《山东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积极协调金乡县法制、金乡县政府等部门对《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为全面开征各项水利规费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是按照提速提效的原则,在局内对水资源办公室进行组合整编,成立了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充实了人员力量,更新了设备,为水利规费征收做好了准备。
三是规范操作,依法行政。坚持不懈地抓好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制订了《水务综合执法大队工作纪律》为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提供了保障。
四是深入宣传,扩大影响。坚持把水资源费征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动员全局干部职工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对水利法律法规及水资源费征收进行了深入宣传,为水资源费顺利征收营造良好的氛围。
五是金乡县水务局按照“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带动全面”的执法工作思路,依法查处个别水事违法和水事纠纷案件。针对中型火电、化工厂、冷库等企业水资源费征收难的问题,抓住各企业生产改制的契机,充分利用法律,有步骤有计划地从易到难、分步实施逐个突破,维护《水法》的权威性。
六是水务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征收,不断完善弥补薄弱环节,克服不利因素,做过细的工作,既保护好取水用户的合法权益,又充分挖掘征收潜力。由于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已经逐步实现了用水户的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式管理方式转化。(张真真)
马建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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