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免受不法侵害,金乡县教体局加大“四个”管理力度,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一是加大民办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要求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切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规范安全工作,要按照内部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切实承担起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告知家长一定要采用正规方式接送幼儿,坚决不使用改装车,不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非标准校车等方式接送幼儿上下学。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一律不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并做到不使用非专用校车接送学生,专用校车不超载,坚决拒收搭乘非法运营车辆入学的幼儿。同时,将所有的管理资料归类存档。
二是加大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各校(园)要按规定在教室、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新,保证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要保证消防安全通道畅通,门厅、走廊、楼梯、厕所等安全通道,不存放障碍物,要经常对校园和师生宿舍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尤其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电网线路、违章用电、危险物品处理等进行重点排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各校(园)每学期至少要组织全体师生开展1次消防逃生演练活动。
三是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各校(园)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落实安全法制教育“进课时、进教材、进课堂”工作,增强师生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积极争取平安校园和消防示范校创建活动,推动学校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是加大少年儿童身心健康保护和着力化解师生矛盾纠纷力度。各校(园)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保障少年儿童不受侵害;寄宿制学校一定要安排带班领导和在编教师24小时值班,并审查校内安保人员和宿管员的道德品质,绝对不能发生监守自盗等现象;加强对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抵制和预防性侵行为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合理制定学校化解师生矛盾机制,深化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对特殊学生群体进行疏导教育,教育和引导教师利用良好的心态执教,懂得教育艺术,善用教育技巧,能够在紧急、复杂的教育情境中灵活运变,融洽师生关系。(王超 别庆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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