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人社局 徐丽:
解决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的生活困难,保障他们的生活需要,是社会救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兖州市委、兖州市政府切实为民办实事、关注民生的具体表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和兖州市委兖州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兖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已从2009年起连续五年逐年提高。2009年3月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2010年3月由每人每月27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90元;2011年4月由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2012年5月由每人每月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2012年6月起不分农村居民、城镇居民,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户籍所在地政府公布的城镇居民最低保障线标准的150%执行。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实现了兖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五连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