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0月20日讯(记者 蓝娜娜) 20日,记者从青岛市有关会议上获悉,虽然法定供热时间为11月16日,但为保证在异常天气下供暖顺畅,该市各热企充水试压等准备工作已全面展开,预计本月底达到点火供热条件,这比去年又提前了3天。
20日上午,青岛市供热工作会议召开。据介绍,为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青岛市各供热企业针对上一采暖季中排查出的设备易损问题,今年开展了设备检修和隐患整改工作,投入资金1.4亿元。同时,在技改方面,投入资金1535万元,对67个区域进行了168次供热系统热态平衡调试。“目前,青岛市各供热企业正在进行充水试压工作,下一步将重点进行排气工作,检查跑冒滴漏等问题。”青岛市供热办主任曲林说,“10月底前,各热企要具备热态运行条件,随时跟踪天气变化,适时启动供热。这意味着如果本月底青岛遇到突然降温天气,各热企就可以点火供热了。”据悉,去年青岛具备点火烘炉条件的时间为11月3日,今年相较去年又提前了3天。
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青岛市供热开始时间为11月16日零时,从近年供热情况来看,在正式供热前,青岛市都会进行供热试运行。“按照省供热条例规定,各供热企业都要提前7天进行试供热,青岛各热企因为提前做供热准备,所以在规定的试供热时间前就已具备了点火供热的条件。”青岛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说,提前进行试供热,就是为了保证正式供热初期运行稳定,居民室温平衡,去年11月8日正式进入供热试运行。记者采访中获悉,我省去年多数城市试供热时间均在11月8日前后。
据介绍,虽然我省各地供热时间都已写入法规,但近年来,随着异常天气的增多和供热服务的逐渐人性化,供热时间变得灵活,看天供热已逐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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