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化名)正在展示刚领到的居住证。
10月24日讯 据《齐鲁晚报-今日运河》报道,今年10月1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取消之前的暂住证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发放居住证。办理居住证后,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地享有子女接受学前和义务教育、参加社会保险、办理出入境业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多项服务等服务。“虽是一字之差,却体现了政府部门对流动人口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济宁市公安局户政处一负责人说。
10个工作日证件即办好
23日上午10点,27岁的王明(化名)早早来到高新区公安分局洸河路派出所,拿到了属于他的居住证。这张材质和大小与居民身份证相仿的居住证上印有照片,还有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等信息,右下方还印着一个二维码。
“来济宁两年多了,以前使用的都是暂住证,是一个红色的小本。”王明笑着说,暂住证是手写的,并且盖有大红章,朋友们常开玩笑称它为良民证。今年国庆长假后,他得知暂住证将不再使用,统一更换为居住证,于是立即到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办理。10个工作日后,一个设计新颖、美观的居住证便发到了他手里。
更让王明高兴的是,持居住证可享受很多与城市常住人口相同的权益和公共服务。“持居住证可在现居住地办理护照、港澳通行证等签注手续。今年冬天我想和朋友去香港旅游,有了居住证就不用再往老家跑了,在居住地的公安局就可办理,既方便又快捷。” 王明说,居住证让他有了久违了的归属感,感觉自己不再是这个城市的外来人。
持证可享多种公共服务
“暂住证制度是一项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大背景下推出的。”高新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司相斌说,通过办理暂住证,便于控制和管理外来人口,保障城市的治安状况。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暂住证制度的局限性也凸显出来,“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服务转变,是居住证替代暂住证的根本原因。”
司相斌告诉记者,居住证制度出台后,驻济流动人口可享受很多与城市常住人口同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可以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保障;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以享受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政策;可以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可以在居住地办理出入港澳地区的商务签注手续;具有本省户籍且在居住地居住满一年的,可在居住地申领普通护照等服务;流动人口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当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办理居住证后,流动人口不再是被管理的对象,而是享受城市服务的一份子。”司相斌说。
流动人口将成城市新居民
“近年来城市流动人口的数量逐年攀升,截止到目前,济宁市流动人口数量已经超过11万。”济宁市公安局户政处副处长陈笋说,随着以农民为主体的流动人口群体出现结构性变化,80后、90后新生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自由职业者等人群的大量出现,流动人口与城镇居民交往、互动的内容更广泛丰富,流动人口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公平对待和感情认同、参与社会管理的愿望越发强烈。随着居住证制度的诞生,流动人口将成为城市的新居民。
陈笋说,凡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都可申领居住证,主要有三种途径:一是登录“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进入“服务大厅”,点击“治安”服务选项,随后选择所在地区,点击“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及申领居住证”,进入“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页面,点击“个人居住信息申报”后会出现“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申报”。根据相关提示进行填写,确认后提交即可。另外两种方式为,单位在“山东公安民生服务在线网”上注册后统一申领,或者公安机关深入社区采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