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5日讯(记者 王明婧) 5日,乐陵市民孙先生拨打本报问暖热线称,马上就要供暖了,可自己居住的盛泰名都小区内却让交30%的运行费,否则就不供暖。这样的收费是合理的吗?
据孙先生讲,他2010年搬入盛泰名都小区,去年部分小区居民没有要暖,物业让缴纳30%的运行费,小区居民一致认为这项费用不合理,没有人交这项费用。孙先生今年想要开通暖气,物业人员表示,如果不补交运行费,就不能供暖。
孙先生的房屋是96㎡,按照乐陵市当地取暖费价格,孙先生要交600多元运行费。“运行费是干什么的?收费标准为什么这么高?经过政府批准了吗?”孙先生提出一系列问题,其他小区也有收运行费的,据说收费标准都不一样。
盛泰名都物业办公室一辛姓工作人员称,运行费是公摊费和维修费,用于减少热能损失和管道维修,收取的费用全部交给当地热力公司。
乐陵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说:“不取暖的用户可以蹭隔壁的暖气,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也会产生热损失,收取运行费没法说合不合理。”据了解,物价部门没有对运行费进行审批,也没有相关收费标准。不少小区使用供热总表,供暖期间产生的热损失费用没人承担,“按理说应该向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乐陵市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在济南、北京等城市有关于收取运行费的规定,乐陵当地相关政府没有审批,如果私自收取也是不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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