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济宁市卫生局了解到,近日济宁市对全市284个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医疗服务管理、管理情况、服务情况、医药费用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诚信等级评审,确定A级单位212家,B级单位42家,C级单位23家,D级单位0家,限期整改7家,未评定9家。
记者获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是指在现有省市县3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将全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省、市、县、乡、村5级,依据谁定点、谁负责评价的原则,结合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新农合政策法规的综合诚信状况,在同一级别范围内,按照统一的评价内容、标准和程序,将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评定为A、B、C、D四类,分级分类采取不同措施进行监督和管理。全市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都要参加诚信等级评价,不参加的视为放弃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记者还了解到,现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定诚信等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将实行动态管理制度。评价周期内如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运作不规范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随时可降低其诚信等级,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